各盟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滿洲里、二連浩特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各有關院校:
為規范我區高職院校專科層次校企合作辦學收費行為,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印發<職業學校校企合作促進辦法>的通知》(教職成[2018]1號)有關要求,現就我區高職院校專科層次校企合作辦學收費標準及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職類院校目前開展的專科層次校企合作辦學收費標準為:空中乘務類每生每學年不超過8500元,計算機軟件工程類每生每學年不超過7000元,同一專業類別,不同專業方向的收費標準由學校在不超過上述收費標準范圍內自行確定。
二、高職類院校開展的其他類專科層次校企合作辦學收費標準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后報自治區價格、財政主管部門核定。
三、收費單位應到價格主管部門辦理公示手續,并使用自治區財政廳統一印制的非稅收入票據。學費收入應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支出通過批準的預算安排使用。
四、收費單位要嚴格執行上述規定的收費標準,不得擅自提高或以其他名目亂收費,并自覺接受價格、財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五、學費應按年度收取,“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收費單位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以其他名目亂收費,并自覺接受價格、財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六、本通知自2018年秋季新生入學起開始執行。
政策原文鏈接:http://www.nmg.gov.cn/art/2018/7/7/art_1570_184845.html